评审政策

2017年上海科学院光科技、仪器仪表、生物工程中级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17-10-27 15:18:22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上海科学院(光科技、仪器仪表、生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科学院(光科技、仪器仪表、生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范围:
本市从事光科技、仪器仪表、生物工程等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2、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3、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4、学历和资历:具有国家认可的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满2年以上。毕业后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但符合晋升工程师条件要求的,可直接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任职年限计算2017年12月31日止)
 
5、继续教育:
(1)申报人员应通过两门公需科目共4学分的继续教育(知识产权班计2学分、创新知识初级班计2学分,项目管理初级班计2学分)。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www.sacee.org.cn)。
(2)根据国家及本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生物医药领域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申报生物工程专业须完成2门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www.sacee.org.cn)。
6、论文著作或技术工作总结:申报人员需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或提供项目完成后个人技术总结一篇。
1) 网上提交发表论文材料时,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
(a)刊登的论文内容;
(b)期刊封面、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
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2)项目技术总结必须简要阐明项目水平,明确说明本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中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
7、获奖和专利:用于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获奖项目一般应为省市(部)级以上政府认定的专业奖项,或行业内公认的权威奖项。集体奖项应说明个人在其中的作用和贡献。用于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专利项目,一般为发明专利,且申报人为主要技术研发人员。
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缺额申报,缺额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注明。
9、破格申报:不具备学历、资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必须有所在单位和2名同行专家推荐,并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一定业绩、为国家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⑴其成果已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
⑵其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⑶参与完成了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参与项目已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相关证明材料)。
10、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今年申报的,必须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四、申报程序
1、进入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 www.21cnhr.gov.cn --职称专家栏,查询本评审通知,然后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按照要求进行注册、网上填报。(请确认上传的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2、网上申报后,关注网上审核动态,及时修改。审核通过后,职改办会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期限按要求将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申报材料送至上海科学院职改办。
3、按《送审材料目录》(附件一)的要求整理申报材料。
4、破格申报的需进行专业答辩。
五、送审材料要求(书面)。
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并经审核通过后,按以下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原件) 一式三份
(注意:网上申报完成后,此表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2、《业绩情况表》(正反面复印)               一式十五份
3、专业工作小结(A4纸正反面)               一式一份
4、论文或个人项目小结(单位审核盖章)        一式一份
5、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聘任表)、获奖证书、专利授权证书、知识产权、创新知识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生物工程继续教育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审核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式一份
6、技术项目书、任务书                        一式一份
(注意:如没有技术项目书、任务书,需按附件三格式提供参与项目完成情况证明材料,每个项目一份证明材料)
7、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                  一式一份
(21世纪人才网表格下载栏下载。填写完成后需加盖骑缝章,并在考核情况页加盖单位公章)
8、其它反映水平材料                          一式一份
9、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背面写上姓名、单位)  一张
10、送审材料目录(附件一),按实际申报材料填写并按上述顺序依次放入文件袋中贴在文件袋正面         一式一份
注:请将各类证书证明原件带来,核对后退还本人。
六、评审费用
评审费600元人民币(含评议费、制证费),在递送书面材料时一同交付。
七、材料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截止2017年6月30日下午17:00网络注册关闭,仍未提交完整申报信息或经提示修改申报信息仍未修改的,视为放弃当年申报。
八、材料受理地点 
上海科学院职改办 (钦州路100号1号楼5楼)
咨询电话:51371624  64703839       邮编:200235
联系人:闻老师  徐老师
上海科学院职改办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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