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政策

2017年上海市仪表电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7 15:23:51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号】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及《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7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专业范围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上海市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仪电专业中评委),下设6个专业学科组,受理从事以下专业工作人员的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学科组 参评专业范围
广播电视与
通信技术
从事音、视频和广播电视、通信技术与网络系统工程互联技术产品的开发研究、工艺与生产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
仪器仪表及
自动化
从事测量、分析、光学、自动控制等仪器仪表和系统集成、智能控制技术产品开发研究、工艺与生产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
电子元器件与
微电子技术
从事新型元件、半导体器件、电真空器件、电子照明器件、微电子技术产品开发研究、工艺与生产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
仪表机械 从事仪表电子产品机械结构设计、工艺与生产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色金属加工 从事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加工、有色金属材料、半导体材料以及与有色金属行业相关的机械、电气自动化控制、表面处理、理化分析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科技管理 从事科技信息、情报、标准化管理、工程项目开发管理及营销技术服务、工程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受理人员范围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居住证》1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并在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者需提供近1年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了退休手续或2017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上一年度参加过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之后有获省部级以上奖项,或出版专业论著重大业绩者除外)。
    (二)在本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实行缺额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填写岗位空缺情况后,方能申报。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1、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后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受聘助理工程师任职资历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或提供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示证明。(http://www.21cnhr.gov.cn “表格下载”)。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并符合《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规定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可以破格申报。原则上资历不能破格,且该文件的“破格”规定中有关取得发明专利的条款仅适用于学历破格。
(三)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申报人员应通过知识产权、创新知识(初级)、项目管理(初级)三门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取得相应培训证书。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www.sacee.org.cn)。
(四)论文(论著)/项目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提供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含)以上,合作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人。
2、结合本人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项目技术工作总结1篇(含)以上。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者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者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3、论文/项目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2500字(含)以上。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4、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5、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随机抽取一部分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的网络“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并提交。
6、提供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时,需提供刊登刊物的封面、目录,及刊登的论文内容,上传论文需提交PDF格式电子版本,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
(五)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材料(近5年内取得),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可提供的外语水平材料主要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英语专业四、八级证书,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证书,BEC、BFT、BULATS、GRE、TOEFL、IELTS证书,发表或翻译的外文论文论著等。可提供的计算机水平材料主要包括: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行业认证证书、软件著作证明等。
(六)面谈答疑
为真实了解申报人员的学术、能力水平及业绩材料的真实性,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组织面谈答疑。通知参加面谈答疑的人员没有特别原因,在规定的时间未来参加答疑的,将作为放弃参加本年度评审处理。
四、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报
1、登陆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职称专家”栏, 进入“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专业学科组,点击进入,根据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并进入《相关表格》页面下载《仪电专业网上填报要求与承诺》,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规定的材料附件(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将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未按规定上传证明附件的,评委会将对此内容不予认可)。
2、材料填报和附件上传完成,经检查无误后,点击生成并打印申报表,然后将申报表中的学历及工作经历送本人档案保管部门审核盖章、论文论著与工作业绩送单位审核盖章后,扫描成图像文件,将其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点击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申报材料没有盖章的,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所盖印章可以是“单位公章”或“单位人力资源部章”)
3、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评委会退回的状况,请抓紧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修改、补充材料要求进行修改,并勿忘修改后再次提交。
4、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初审通过人员给予受理号,并通知递交书面材料;对于初审未通过的,网上告知退回不予受理。
(二)网上申报起止时间:
    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20日止(截止日未点击确认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报)
网上修改截止时间:2016年8月27日(在截止日前,未按网上退回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并点击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报)
(三)纸质材料递交时间与要求:
网上初审通过,取得受理号后,应按下述要求递交规定的纸质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递交要求
申报人取得受理号后,须将下述书面评审材料装在自备的档案袋中,袋面贴上《送审材料目录》(附件3),送交评委会办公室。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2份
《申报表》须由网上生成下载,尽可能正、反两面打印(非申报系统下载的《申报表》,不予受理)。《申报表》内所填的内容须由所在单位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实填写对各项的核实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章;“学历、经历等情况核实意见”栏,由申报人档案保管单位按实填写对各项的核实意见并加盖审核部门章(非档案保管单位盖章的,今后责任自负)。以上2份均须原件。
(2)《仪表电子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自荐材料》一式2份(见附件1)。
《自荐申报材料》内填写的内容必须与网上填写的内容一致。网上上传《申报自荐材料》时,申报人必须在“申报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黏贴在上《自荐材料》文档最后页后,文档在网上【相关表格】栏上传。
    (3)《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一式2份(见附件2)。
    单位应对申报人的技术业务能力水平进行考核评价,并协助提供申报人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填写《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并装订在《申报自荐材料》的末页。原件扫描后在网上【相关表格】栏上传。
(4)《主送论文》一式2份。提供其他论文的,则一式1份。
申报人提供多篇论文的,应确定其中1篇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为外文版的,必须同时送交中文译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将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后与送审论文合订在一起递交。
    (5)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一式1份
申报人应提供网上已上传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后,标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加盖部门印章后,打印“附件资料目录”并按序装订成一册。
①《居民身份证》(非沪籍还须提供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高中起始的学历学位证书);
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表)或有关证明(原件在网上【附件资料】栏上传);
④自愿提供的证明外语与计算机能力水平的证书及材料(原件在网上【附件资料】栏上传)
⑤公需科目培训单科合格证书(原件在网上【附件资料】栏上传);
⑥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除已上传过的,其余原件在网上【附件资料】栏上传);
⑦近1年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6)本人近期二寸照片1张(制作证书用,背面请写上单位及姓名)。
2、材料递交时间
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15日(9:30~15:30)
受理地点:
(1)徐汇区宜山路705号(科技大厦)C座1201室
         上海电子元器件行业协会(不受理“有色金属加工”学科材料)
     电话:36396389  尤老师  任老师  邮箱:13916781680@139.com
(2)张江高科园区碧波路500号209室  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
        (仅受理张江地区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申报材料)  
         电话:50805260  潘老师
 (3)普陀区光新路88号203室(中一国际大厦)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仅受理“有色金属加工”学科的申报材料)
         电话:55600666  杨老师  虞老师  邮箱:ywj@csnta.org    
3、评审费用:
    评审费用每人600元(含论文、学科组及中评会评审费), 材料送交时,请同时现金交付。评审未通过者,不予退还。
 
附件:
1、《仪表电子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自荐材料》
2、《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
3、《送审材料目录》
 
 
 
 
 
 
                                上海市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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