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政策

2017年上海市房地产专业中级职称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7 15:30:57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上海市工程系列房地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从事房地产技术管理、房屋维修装饰、土地管理、房屋建筑设备材料、物业管理、地质矿产技术(勘察工程、工程物探、地质测绘、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专业的在职工程技术及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条件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岗位要求
    具备《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工程师任职基本条件,其中: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 从事本专业工作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三年以上;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以上学历均需理工类相关专业学历。
三、论文要求
1、申报人在聘用助理工程师以后与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由本人独立撰写的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工程技术论文(包括学术交流材料、技术报告、技术总结)两篇及以上,每篇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若报送以外文撰写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等不能视作职称评审报送论文。
2、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四、继续教育证书
1、根据市人保局、市科委相关文件的规定,申报人员须参加两门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知识产权班、创新知识初级班和项目管理初级班,三选二)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www.sacee.org.cn)。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最高水平的材料(例:大学英语四级、英语专业四级、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证书、GRE、TOEFL等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证书),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五、破格条件
1、对于少数确有真才实学且成绩显著、符合任职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经单位考核和推荐,可择优破格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评审人员必须进行专业的答辩。
2、学历和资历均不具备的,不得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六、其它事项
1、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又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申报工程师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职务,其学历取得后的资历不得少于一年。
2、对于毕业后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该单位至今尚未开展过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工作五年或大专毕业工作七年,所需学历和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而无初级职称时,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3、已被评聘为工程系列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要求转评房地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在房地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且符合申报条件。
4、已被评聘为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在房地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二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且符合申报条件。
5、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岗位缺额推荐申报。
6、评审专家在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时,对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有疑议的,评委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在评审前对其进行专业答辩。
7、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者,第二年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当年工作业绩突出和取得重大贡献的。
8、任职资格年限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当年度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七、申报评审程序
(一)房地产中评委负责受理申报材料,组织召开学科组和评审会。
(二)2017年度房地产专业中级任职资格申报实行先网上报名,后申报书面材料。
1、网上申报:登录房地人才网(http://www.fdrc.com.cn)——职称评审——网上报名中进行注册,提交完成网上材料申报,并于10个工作日后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在网上打印报名表(中评委办公室将在报名表上统一给予报名序号),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书面材料。
2、书面申报材料:申报者根据评审要求,准备好申报书面材料、证明证书(原、复印件)报本单位人事部门,单位人事部门要重点做好对申报者申报材料的核实认定工作,汇总盖章后报送相关受理点。
3、如发现申报者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多头申报等现象,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将申报者和申报单位纳入职称失信黑名单。
八、申报时间、地点和费用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7日。网上申报截止日为2017年7月7日,逾期未在网上申报者,不参加本年度评审。(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评审材料以网上上传材料为准,请确认上传材料与书面报送资料一致。)
(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7日上午9:30—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在材料受理截止日前,需提供完备的申报材料。对于受理截止日后取得的证书、证明,不作为今年申报的依据。
(三)中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及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1、中评委办公室设在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联系人:冯老师,电话:63270026。
2、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地址:新闸路218号20楼,联系人:冯老师,电话:63270026。
    ●上海吉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梅园路77号人才大厦1301室,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62569198*8031。
●凡属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申报的,可至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提交申报材料。地址:南泉北路201号12楼,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58387032。
●凡属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申报的,可至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提交申报材料。地址:复兴中路1333弄7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2200858*802。
(四)评审费用
评审费600元。
 
附件: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2017版)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3、工程师报送材料目录(2017版)(请贴在评审材料袋上)
4 、承诺书
5、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报告(2017版)
上述相关表格可在“房地人才网”——职称评审——表格下载中下载。
 
 
 
 
                         上海市工程系列房地产专业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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