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政策

2017年上海市冶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7 15:27:50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号】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及《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宝武集团职改办同意,现就开展2017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宝钢第八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评审对象及范围
 
   评审范围: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沪内各分、子公司,上海荣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绿地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设计研究院,宝武集团总部等相关单位。
评审对象:
 
   从事钢铁冶金、压力加工、冶金机械、冶金建设(土建、规划设计)、电气、公用(给排水、环保、暖通空调、动力、炉窑)、冶金工程技术、化工、设备检修、检测诊断、检化验等
 
专业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及相关人员(户口在外地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近1年本市社保缴费证明)(学科组情况详见附件1)。  
上年度未通过评审者本年度不得参加评审。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学历与资历
    1.取得理工类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取得理工类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取得理工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担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取得大学理工类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担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2.对原不具备规定学历,被聘为助理工程师后,又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相关理工类学历,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其取得学历后的专业技术资历不少于一年。
3.任职资历截至2017年12月31日。
4.对尚不具备相应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并取得国家、省部级颁发的相关奖励的,经单位推荐,按照《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相关“破格”条件进行申报。(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上资历不能破格,且该文件的“破格”中有关取得发明专利的条款仅适用于学历破格。)
    (二) 继续教育
申报工程师须通过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和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中的两项培训和考核,并获得相应的两项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三)考核
    近三年业绩考核称职(含)及以上。
   (四)论文要求 
论文不少于3000字,必须是近两年内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合作撰写的论文,合作者不得多于3人(包括作者本人)。论文应前有摘要、关键词,后有参考文献,论文所涉及的内容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符或相近,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和专业密切相关。申报者的论文在核心期刊上或国际会议上公开发表的可以酌情加分。送审论文为外语的,须同时送交中文译文。学位论文和毕业论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论文。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对申报者提交的所有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出具相似性检测报告供评委评阅。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五)其他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最高水平的材料(近5年内取得),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二份(职称申报系统根据填报信息自动生成),按要求盖章,单位名称须与社保缴纳单位相符(备注:如无助理工程师证书或聘任表,则《申报表》中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及时间”无需填写);
2.《申报工程师自荐综合材料》一式一份,本人签字(见附件2)。专业技术成果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能说明业绩的其它材料、本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本人在集团或工程集团内进行本专业授课的相关证明、参与的项目证明(项目立项、项目验收、技术论证等报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验证后盖章退还本人;
3. 论文一式二份;
4.《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称聘任表》、《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项目管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验证后盖章退还本人;
5.身份证(正反面)或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及近1年的本市社保缴费证明一式一份;
6.近期二寸正规彩照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正楷写上姓名、申报专业);
7.提供下列四项材料的电子版:《申报对象信息表》(只需电子版),《自荐综合材料》,《评定申报表》及论文,电子版材料请标明文件名称(如:张三 电气组);
8.申报材料中须注明申报的专业学科组,申报的专业学科组必须与主要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公用学科组及冶金建设学科组须填写细分专业,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和核对《申报对象信息表》的每一项内容(见附件3),本信息表为制证依据。申报材料1.2.3.分别按份独立装订成册,申报材料4按序合订成册。   
    五、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2017年度上海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
登录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中评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申报表盖章后再上传盖章页(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中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二)书面材料报送
1.工程集团总部、工程技术事业本部申报人员,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个人提供相关评审材料报宝钢集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各子公司及其他单位申报人员,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予以核实、盖章后,统一报宝钢集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六、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网上申报时间
2017年6月12至2017年7月11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21日
联系人:张海燕  宋桂华
    电  话:26087921  26087908
    地  址:铁力路2510号204室
E_mail:    507803@baosteel.com  songguihua@baosteel.com  
    七、评审费用
    每人600元,在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付清。评审未通过者,评审费不予退回。    
特此通知  
             
    附件:1.宝钢第八工程中评委学科组设置情况
          2.自荐综合材料
          3.申报人员信息表
          4.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贴在所送材料袋上)
 
          5.材料打印格式要求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017年版)       
 
 
宝钢第八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0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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